序号
商品名
通用名
药品介绍
厂家
月均
花费
癌种
1
可瑞达
帕博利珠单抗注射液
帕博利珠单抗联合培美曲塞和铂类化疗适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的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一线治疗。
帕博利珠单抗适用于经一线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治疗。
默沙东
51194
肺癌、黑色素瘤
2
安圣莎
盐酸阿来替尼胶囊
本品单药适用于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
罗氏制药
49980
肺癌
3
利普卓
奥拉帕利片
本品适用于铂敏感的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成人患者在含铂化 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持治疗。
阿斯利康
49580
卵巢癌
4
欧狄沃
纳武利尤单抗注射液
本品单药适用于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突变阴性和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阴性、既往接受过含铂方案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可耐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
施贵宝
37000
5
乐卫玛
甲磺酸仑伐替尼胶囊
本品适用于既往未接受过全身系统治疗的不可切除的肝细胞癌患者。
卫材
33500
肝癌
6
捷恪卫
磷酸芦可替尼片
用于中危或高危的原发性骨髓纤维化(PMF)(亦称为慢性特发性骨髓纤维化)、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继发的骨髓纤维化(PPV-MF)或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激发的骨髓纤维化(PET-MF)的成年患者,治疗疾病相关脾肿大或疾病相关症状。
诺华制药
32000
骨髓纤维化
7
艾瑞妮
马来酸吡咯替尼片
本品联合卡培他滨,适用于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阳性、既往未接受或接受过曲妥珠单抗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
江苏恒瑞
29800
乳腺癌
8
爱博新
哌柏西利胶囊
本品适用于激素受体(H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
辉瑞
9
帕捷特
帕妥珠单抗注射液
本品适用于与曲妥珠单抗和化疗联合作为具有高复发风险HER2 阳性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
25000
10
爱优特
呋喹替尼胶囊
本品单药适用于既往接受过氟尿嘧啶类、奥沙利铂和伊立替康为基础的化疗,以及既往接受过或不适合接受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治疗、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 )治疗(RAS野生型)的转移性结直肠癌(mCRC)患者。
礼来
7320
结直肠癌
11
拓益
特瑞普利单抗注射液
特瑞普利单抗适用于既往接受全身系统治疗失败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治疗。
君实
15600
黑色素瘤
12
达伯舒
信迪利单抗注射液
本品适用于至少经过二线系统化疗的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的治疗。
信达
淋巴瘤
13
恩莱瑞
枸橼酸伊沙佐米胶囊
与来那度胺和地塞米松联用,治疗已接受过至少一种既往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成人患者。
武田
14799
多发性骨髓瘤
14
万珂
注射用硼替佐米
本品可联合美法仑和泼尼松(MP方案)用于既往未经治疗的且不适合大剂量化疗和骨髓移植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治疗;或单药用于至少接受过一种或一种以上治疗后复发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治疗。
本品可联合利妥昔单抗、环磷酰胺、多柔比星和泼尼松,用于既往未经治疗的并且不适合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的套细胞淋巴瘤成人患者;或用于复发或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患者的治疗。
杨森
26789
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瘤
15
多吉美
甲苯磺酸索拉非尼片
1、 治疗不能手术的晚期肾细胞癌。 2、 治疗无法手术或远处转移的肝细胞癌。 3、 治疗局部复发或转移的进展性的放射性碘难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
拜耳医药
24698
肝癌、肾细胞癌、甲状腺癌
一、理赔报案
请拨打华泰报案电话:4006095509
二、理赔材料清单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支持索赔的全部账单、证明、信息和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病历、诊断证明、病历报告及其它相关检查报告,有效药品处方(原件)、购药凭证、药品发票、费用明细等材料等;
5、申请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6、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7、若保险金申请人为监护人时,还需提供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文件;
8、被保险人继承人作为索赔申请人索赔时,需提供公安局户籍单位出具的继承关系证明。对于继承权或继承份额有争议的,继承人还需提供已生效的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
三、理赔付款方式:
(1)转账方式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2)若被保险人身故的,则转账支付给指定受益人或法定受益人。
(3)若药品直赔的,被保险人应将本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金申请权和受领保险金的权利委托给该社会药房。
被保险人需在院外购买药品时应按“药品处方审核及购药流程”进行授权申请、药品处方审核、药品自取、送药上门服务申请,保险人提供药品直赔服务,药品可到店领取也可申请送药上门。
如果申请人未按“癌症药品处方审核及购药流程”提交授权申请或者授权申请审核未通过,则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如果申请人的药品处方按“癌症药品处方审核及购药流程”经保险人审核未通过,则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018年华泰财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80.28%;
2016年,华泰保险集团在亚洲保险公司竞争力年度排名中位列大陆榜单第六名。连年获评“最具成长性保险公司奖”、“最佳保险企业奖”、“最具创新力保险公司奖”;
截至目前,华泰财险已在全国各地设立了5000多家专属代理门店。
该产品的部分除外责任如下:(详情请见条款责任除外部分内容)
1)被保险人在初次投保或非连续投保前所患的与本保险合同保障责任一致的既往症;
2)等待期前或等待期内出现的疾病、症状或体征,或在等待期内确诊的与本保险合同保障责任一致的疾病;
3)等待期内接受与确诊疾病有关的检查但在等待期后确诊的与本保险合同保障责任一致的疾病;
4)在保险合同生效期间住院检查,在保险合同失效后确诊罹患与本合同责任一致的恶性肿瘤,且因非保险人的原因未继续投保的;
5)被保险人购买使用的恶性肿瘤新特药超过其药品使用说明书的适应症(包括被保险人罹患的恶性肿瘤类型或其基因靶点检测结果不符合使用该药物的要求);
6)被保险人使用恶性肿瘤新特药按照实体瘤治疗疗效评价标准(RECIST评价标准)诊断被保险人恶性肿瘤有进展对该药物已耐药;
7)被保险人购买恶性肿瘤新特药无医生的医嘱或处方;
8)被保险人罹患任何职业病、先天性癌症(BRCA1/BRCA2基因突变家族性乳腺癌,遗传性非息肉病性结直肠癌,肾母细胞瘤即Wilms瘤,李-佛美尼综合症即Li-Fraumeni综合症)、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或缺陷、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特定传染病、地方病、精神和行为障碍、心理疾病、性病(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引起的医疗费用;
9)被保险人在非保险人认可的医院检查和治疗恶性肿瘤并购买恶性肿瘤新特药;
10)被保险人使用的恶性肿瘤治疗的非靶向药物产生的医疗费用及其他费用;
11)被保险人未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社会药房购买的恶性肿瘤新特药而产生的费用;(详见网络药房列表)
12)被保险人用于购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要求,或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具备、符合的资质而产生的恶性肿瘤新特药的费用;
13)被保险人购买使用的恶性肿瘤新特药不在保险单载明的恶性肿瘤新特药的清单范围内而产生的费用;(详见癌症种类及药品清单)
14)被保险人医院外购药时未提交购药申请或者申请审核未通过,自行购药而产生的费用;
详见院外购药处方审核流程)
15)被保险人医院外购药时的药品处方审核未通过,自行购药而产生的费用;(详见院外购药处方审核流程)
16)被保险人用药时长符合援助用药项目申请条件,但因被保险人未提交相关申请或者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导致援助项目申请未通过而发生的药品费用;
17) 被保险人通过援助用药申请但因被保险人原因未领取援助药品或坚持自付费购药的,其自付费购药产生的费用。 (详见院外购药处方审核流程)
在本产品保单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癌症,在该癌症的治疗过程中,根据医院专科医生开具的用于治疗该癌症的药品处方购药的,如果被保险人在就诊医院外购买药品处方中所列明的药品,且该药品属于本合同保险计划表中所列的药品清单,须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购药申请、药品处方审核、药品自取、送药上门服务及援助赠药申请:
(1) 购药申请
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药房购买保险人指定的药品清单中的药品,必须先进行购药申请。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向保险人提交癌症药品购药申请,并按照保险人的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与被保险人相关的个人信息、医院专科医生确诊初次罹患恶性肿瘤的诊断证明(包含确诊日期)、与诊断证明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药品处方及其他所需要的医学材料。
如果申请人未提交购药申请或者申请审核未通过,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恶性肿瘤新特药医疗费用保险金的责任。
(2) 药品处方审核(处方审核时效在保险单中载明)
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药房购买保险人指定的药品清单中的药品,必须先进行药品处方审核。保险人安排指定的第三方服务商(具体服务商会在保险单中载明)对被保险人进行药品处方审核。对于药品处方审核中,申请人授权申请时提交的与被保险人相关的医学材料,不足以支持药品处方审核要求的,或者被保险人医学材料中相关的检查检验报告结果,不支持药品处方开具的,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补充其他与药品处方审核相关的医学材料。
如果申请人的药品处方经第三方服务商及保险人审核未通过,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恶性肿瘤新特药医疗费用保险金的责任。
(3) 药品自取、送药上门服务
送药上门服务仅限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药房购买保险人指定的药品清单中的药品。
药品处方经保险人指定的第三方服务商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必须从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药房清单中选定购药药房,经保险人指定的第三方服务商提供购药凭证后,申请人必须在购药凭证生成后的30日(含)内完成到店自取或送药上门服务预约,取药时需提供药品处方、购药凭证、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每次取药量不能超过30天(1个月)用量。
(4) 援助用药申请
保险人指定的药品清单中有慈善赠药援助用药项目的药品,必须进行慈善援助用药申请。
若被保险人用药时长符合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慈善机构援助项目申请条件,保险人将通知被保险人并安排保险人指定的第三方服务商协助被保险人进行申请材料准备,被保险人须提供申请援助项目合理且必须的材料。援助项目经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慈善机构审核通过后,被保险人须到援助项目指定的药房领取援助药品;若被保险人未通过援助项目审核,被保险人须按照上述第(2)条药品处方审核的约定重新进行药品处方审核。
若被保险人通过援助用药申请可以使用慈善赠药治疗但因被保险人原因未领取援助药品或坚持自付费购药的,视为被保险人自愿放弃本合同项下适用的保险权益,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恶性肿瘤新特药医疗费用保险金的责任。
申请人可选择自付药品费用也可选择由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的网络药房垫付药品费用。申请人自付药品费用的由被保险人按照正常保险金申请理赔流程向保险人申请赔付。申请人选择由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的网络药房垫付药品费用的,保险人与该药房直接结算药品费用。
对于保险人已经与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网络药房直接结算的药品费用,视为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支付该部分保险金的理赔。
若被保险人用药时长符合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慈善机构援助项目申请条件,保险人将通知被保险人并安排保险人指定的第三方服务商协助被保险人进行申请材料准备,被保险人须提供申请援助项目合理且必须的材料。援助项目经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慈善机构审核通过后,被保险人须到援助项目指定的药房领取援助药品;若被保险人未通过援助项目审核,被保险人须按照药品处方审核的约定重新进行药品处方审核。
1. 年龄范围
0-60周岁,续保至100周岁
2. 保障期限
1年
3. 观察期
30天
4. 保障内容
66种靶向用药产品,社保报销100%;非社保报销60%保障期内确诊后2年的用药